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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內鬼案最新進度 東京威力確定賠1億、繳公庫5千萬!緩刑確定

台積電內鬼案最新進度 東京威力確定賠1億、繳公庫5千萬!緩刑確定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國內司法史首見涉及《國安法》的台積電內鬼案,智慧商業法院上月一審判決出爐,包括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陳韋傑、東京威力及前主管盧怡尹等6被告各被判刑10月至10年不等徒刑,其中東京威力判罰1.5億元還要付台積電1億元、繳公庫5千萬元,智慧商業法院今天證實,因台灣高檢署智財分署認為法院認事用法與起訴內容一致,法院判決量刑妥適,對東京威力不上訴,東京威力也不上訴而確定。

精舍命案|王蕴等13被告都有罪 判決理由還原案件始末

精舍命案|王蕴等13被告都有罪 判決理由還原案件始末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精舍領袖、暢銷書作家王蕰(本名王江鎮)疑因不滿女弟子兼會計蔡女帳目不清,涉嫌叫唆女護法、信徒,集體對蔡女施虐致死,台北地院今依傷害致死等罪,盼王蕴12年徒刑,三大女護法、信徒等則各判1年8月至10年不等徒刑,其中藝人李威及妻子簡瑀家均獲宣告緩刑5年,合議庭認為,王蕴未理性處理蔡女與同修糾紛及對法務疏漏處,竟糾集信眾下令處罰放任信眾對其凌虐致死,事後還與信眾商議如何掩飾,李威夫妻則與蔡女家屬和解獲原諒而免囚。

「背後捅刀」遭阻繼續刺!曾志新害死技術長判無期 一審判決理由出爐

「背後捅刀」遭阻繼續刺!曾志新害死技術長判無期 一審判決理由出爐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雲云科技公司董事長曾志新(52歲)不滿公司技術長梁子凌在公司群組發文控訴他領導無方決定離職,去年3月7日在會議室辦理交接時,持刀狂刺梁男9刀奪命。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連日密集開庭,今天下午依殺人罪判處曾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國民法官庭認為,曾男犯行明確,審酌他出於自身猜忌心態,並未加查證利用離職交接機會,趁其不備自其背後持刀猛刺致梁男死亡,惡性重大,危害甚鉅,雖與梁男家屬調解但未獲原諒,因此判曾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台積電內鬼案判決理由出爐 除他不認罪!其餘3工程師這原因獲台積電原諒

台積電內鬼案判決理由出爐 除他不認罪!其餘3工程師這原因獲台積電原諒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國內司法史首見涉及《國安法》的台積電內鬼案,智慧商業法院今一審判決出爐,包括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陳韋傑、東京威力及前主管盧怡尹等6被告均被判刑,審判長張銘晃在記者會中表示,4工程師中僅陳韋傑認客觀事實但不認為犯罪,其餘3工程師及被控湮滅證據的盧女、東京威力均認罪,合議庭因此依犯案情節審酌適當刑度。

王大陸+女友闕沐軒查個資討錢!一審判6月 判決理由出爐

王大陸+女友闕沐軒查個資討錢!一審判6月 判決理由出爐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藝人王大陸為找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追討360萬元,透過富二代友人游翔閔找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幫查個資,王的女友闕沐軒也為追討遭潘姓男子詐騙的400萬元,透過游男找四海幫堂主陳子俊討錢,新北地院今一併依《個資法》判王、闕各6月,游、陳子俊、陳柏均各3月,均得易科罰金,僅劉居榮被依偽造文書判刑1年4月,可上訴,法官認為,王、闕均在微信群組對游男回覆討債進度表達感謝,2人確實對非法蒐集個資等有犯意聯絡,為共同正犯。

陳歐珀收賄+詐助理費「與妻共貪911萬」  一審判決理由出爐

陳歐珀收賄+詐助理費「與妻共貪911萬」  一審判決理由出爐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前綠委陳歐珀涉護航業者、詐領助理費遭檢方起訴認定不法所得874萬餘元,其妻徐慧諭則涉公益侵占勁宜蘭協會110萬元,台北地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對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陳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共635萬餘元沒收,其妻也因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公益侵占罪等被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犯罪所得276萬餘元均沒收,2人共被合議庭認定貪了911萬餘元,判決痛批陳身為立委,卻為貪圖不法利益而收賄,敗壞官箴。

京華城2弊案一審判決理由出爐 7人頭210萬是前金賄款

京華城2弊案一審判決理由出爐 7人頭210萬是前金賄款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地院今天就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弊案宣判,柯文哲被認定有罪不費,僅收受威京集團以7人頭捐政治獻金為京華城案容獎案前金賄款,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13年徒刑,而柯文哲被控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部分,除硬碟中工作簿檔案中的「小沈1500 沈慶京」,沒有其他補強證據證明完成交付,無法證實為真,此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連同柯被控公益侵占及背信被認定有罪部分,合計應執行17年徒刑。

少年割頸案|二審乾兄妹各加重3年刑度 判決理由這麼說

少年割頸案|二審乾兄妹各加重3年刑度 判決理由這麼說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前年聖誕節12月發生駭人聽聞的校園割頸喋血命案,林姓女同學因遭楊姓男同學趕出教室,教唆同校郭姓乾哥出氣,郭男竟拿彈簧刀猛刺楊男頸、胸7刀致命。一審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郭、林各9年、8年徒刑,上訴後,高院認為,一審未及審酌二審送醫療機構所作的少年事件處理程序審前調查報告,就少年個別相關的評估結果、再犯風險及具體處遇建議內容,考量量刑基礎、處遇因子有變更,有重新審酌的必要,因此撤銷改判郭男12年、乾妹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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