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讓大家失望了!」Andy表示,關於本次判決結果,尊重司法程序與判決。目前尚待收到完整判決理由,並審慎了解判決內容後,再依法評估後續處理方式。
Andy強調,自己還是會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根據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張家寧獲判無罪;家寧母(曾淑惠)依業務侵占、背信及逃漏稅等罪嫌判處1年8月徒刑,另有1年4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0萬元;家寧父親張國龍被判4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胞妹張家芸判2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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