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蔡玉真大幅減刑理由曝 合議庭認偏離「量刑行情」
周主導、蔡附和 犯罪情節有輕重!刑度應不同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與名嘴蔡玉真,2022年9月間在民視政論節目「辣新聞」及臉書瘋狂爆料,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於2000年與蔣孝嚴在晶華酒店「滾床單」,遭張女怒告,一審台北地院依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等罪重判2人各1年6月徒刑,上訴後,高院認為,原審刑度明顯偏離過往同罪名案件的「量刑行情」,因此撤銷原判決,酌減刑度改判周女9月、蔡女6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高院合議庭認為,周玉蔻、蔡玉真均否認犯罪,經北院調查證人證述、卷內事證等證據資料,認定2人確有妨害名譽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犯行,周、蔡所為犯誹謗罪、散布文字誹謗罪、《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從一重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斷。
原審刑度過重 偏離同罪名量刑行情
合議庭特別說明為何撤銷改判指出,蔡玉真於《民視》辣新聞發表誹謗言論時,並無證據顯示她有利用畫面上導播所切換「告訴人照片」的個人資料,此部分不構成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原判決此部分判決有罪,於法有違,且原判決量刑明顯偏離以往同罪名案件判決的量刑行情(6月以下徒刑),也未說明為何嚴重偏離行情的理由,已顯失公平。
此外,周玉蔻是節目主持人,為本案發動者及主導者,蔡玉真是在周女散布不實訊息後才附和,其犯罪情節明顯較周女為輕,原判決卻判處2人相同刑度,也顯然失衡,原審裁量權行使違反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難認適法。
拼湊扭曲事實 害張淑娟身心嚴重受創
合議庭痛批,周玉蔻、蔡玉真均為資深媒體從業人員,閱聽者眾,具相當社會影響力,本應善盡查證義務,竟為炒作新聞,利用部分客觀事實,夾雜不實或未經合理查證的內容,以時間錯置、資訊拼湊及扭曲脈絡方式形成特定敘事,使不實或真偽不明訊息具相當真實外觀,透過電子傳媒及社群平台迅速散布,且所言與公共利益無實質連結,不具公益辯論價值,而遭誹謗對象張淑娟已淡出公眾視野甚久,無從及時澄清致名譽、隱私等人格權受到重大損害,身心受創。
周女不認罪無悔意 不得易科罰金
合議庭審酌,周、蔡所為助長假訊息流竄,侵蝕自由言論市場事實根基,周女為本案發動及主導者,本案發生前,逐日在節目中鋪哏、預告,鎖定張女,於張女知情表示提告後仍不罷手,犯後又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蔡女則事後附和,其犯罪強度較周女低,且坦認己過透露悔意,案發後並於本案發生後關閉臉書,退出新聞媒體工作,身心狀況每況愈下。
周、蔡雖均向張女道歉,但張女表示無法原諒,斟酌2人智識程度、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及告訴人、代理人對量刑意見等,認周女犯罪程度不得易科罰金,因此酌減判刑9月、蔡女則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