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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后豐大橋女師命案無罪定讞 2被告冤獄5701日!共獲2850萬補償

台中后豐大橋女師命案無罪定讞 2被告冤獄5701日!共獲2850萬補償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女老師2002年與男友王淇政相約在后豐大橋上談判分手,不幸墜橋慘死,王男及在場友人洪世緯被控殺人罪,分別被判刑15年、12年6月定讞,後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2人最終獲判無罪定讞,並請求刑事補償。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訴訟過程中承辦公務員有不當之處,分別准予刑事補償王男1299.5萬元、洪男15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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