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育誌涉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案,一審到更一審3度判死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維持梁育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據《中央社》報導,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發表聲明指出,涉及重大暴力犯罪案件,司法判決應充分衡量被害人尊嚴、處境及所承受的傷害,「但本案沒有以被害人角度為核心考量,未回應社會對司法正義的期待。」

聲明指出,「每一位遠赴台灣求學的馬來西亞學生都如同我們自己的孩子,家長將子女送往海外深造,卻發生重大悲劇,令人痛心。」

留台聯總表示,尊重台灣司法制度的獨立審判權,並肯定法治社會對程序正義與重視人權保障。但如果以「可教化」作為重要量刑考量,對於性質極其重大的暴力犯罪,過度側重加害者未來可能性,卻相對忽略對被害人造成的不可逆傷害,將影響刑罰衡平。

留台聯總認為,「相關判決難以回應社會對公平正義實踐。當司法保障被告權利同時,也應正視被害人尊嚴與社會公義。」

作者簡介

劉育良

我,那年,走入油墨的世界;我,如今,遊盪網路的領域。看著奇聞異談、聽著詭辯欺瞞,有些事情似乎值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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