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發文指出,根據民法第15條之1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為輔助之宣告」,但從影片來看,馬英九雖然老化很多,什麼都變差了,但似乎尚未達「顯有不足」的程度。
他接著表示,退萬步而言,若馬英九已達「顯有不足」的程度,但又不想被輔助宣告,他如果是馬英九的律師,會建議來硬的、不出庭,不去醫院鑑定,也不接受任何訪視,民事實務上法院不會用強制力,更何況是前總統,「所以在沒有足證據的前提下,也可技術性駁回」。
馬英九近來健康狀況一直是外界關注焦點,不過他本人公開手寫信,強調自己沒有失智,並在鏡頭前寫毛筆字,直言「這樣可以證明我沒有失智吧?」 他也表示自己雖然已76歲,每天依然讀報看書還有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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