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欽/台北報導】《鏡週刊》於2025年間報導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吸收駭客並竊取個資,甚至組織網路禁衛軍剷除異己等內容,黃國昌怒告《鏡週刊》求償500萬元為鹿津等,台北地院今判決,精鏡傳媒公司與2名撰稿記者要連帶賠償黃國昌54萬元,並賠償黃的助理鄭凱燁6萬元,並移除相關報導,還要刊登判決全文30日,可上訴。
全案緣於2025年8月間,時任中央廣播電台工程師吳政勳懷疑央廣遭中資介入,在央廣的官網上將首頁換為中共五星旗圖像,遭北檢依妨害電腦使用及背信等罪嫌起訴。之後,《鏡週刊》訪問被起訴的吳政勳等人策劃系列報導,指黃國昌不只找來駭客偷個資,還在網路上組織禁衛軍,剷除異己的內容,更指黃國昌的助理鄭凱燁曾告知央廣員工「找黃幫忙揭弊要付費給協會」,索討近百萬元開銷。
黃國昌與鄭凱燁不滿,《鏡週刊》系列報導內容不實,提告《鏡週刊》以及2名撰稿記者、跟進報導的《鏡電視》求償500萬元撫慰金,並要求撤除新聞以及下架影音內容,還要求在官網刊登判決全文30天。北院審理後,今判精鏡傳媒公司與2名撰稿記者要連帶賠償黃國昌54萬元,並賠償黃的助理鄭凱燁6萬元,並移除相關報導,還要刊登判決全文30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