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日前爆發「車模界林志玲」蔡語芯在「法瑞診所」施打牛奶針出狀況,歷經19天搶救後仍不治,當蔡語芯的閨蜜翁子涵當時在網路上指控,「親媽媽和親哥哥只貪圖她的錢,也不願意把她的錢拿來救她」,遭蔡女家人提告,新北地院日前判決認定翁女犯行,依誹謗罪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起案件緣於2025年5月25日,車模蔡語芯因飽受失眠困擾,經朋友介紹到台北東區「法瑞診所」,由名醫吳紹琥為她施打牛奶針(舒眠針),豈料,她打完針後呼吸心跳突然停止,搶救多日下仍未好轉,直到在6月12日家屬決定拔管,宣告不治。
蔡語芯的閨蜜辣模翁子涵等人,當時PO出多人下跪哭求蔡的哥哥不要拔管,更控訴蔡女昏迷沒幾天,她的哥哥就開始發文問妹妹的包包是高仿還真品,雙方在網路互相指責對方,蔡女哥哥後來控告翁女誹謗,翁女遭檢方起訴。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翁子涵於去年5月30日至6月13日之間,發布限時動態指出,「妹妹還在呼吸,還在流淚,你就急著發包包照片說是她的遺物,真正怕她醒來的是你,不是醫生,如果你真的有錢,幫你妹付個19萬卡費會怎麼樣?」、「她媽媽和哥哥非常急著花Tina的兩間房子和1000多萬以上的賠償金額」、「在賠償金談妥之後,決定拔管的速度,快到讓所有還在為她祈禱的人措手不及」、「我們姐妹都不敢相信生命的價值,可以這麼快被蓋章結束」。
翁子涵還PO文表示,「我們認識Tina十幾年的人都想把她救回來,一個懷胎10月生他的媽媽,一個從小長大的哥哥為什麼只想拿錢不想救她」、「親媽媽親哥哥只貪圖她的錢,也不願意把她的錢拿來救她給個機會都不給,奉勸大家生前立好遺囑」。
翁女於審理時指出,知悉蔡女的男友及其胞兄在律師事務所討論要發律師函給醫療疏失的醫師,還提到「趁機會幫你要到好價錢,賠償的價錢」、「等你入袋為安」、「拔管,你錢已經到手了」、「你先拿到錢再說」,看完整段影片後,才憤憤不平發表網路的留言,內容都有所憑據。
法官發現,翁子涵提出對話紀錄稱友人於6月15日傳送律師事務所的影片,但蔡女的哥哥6月13日已報案,與她發布限動的時間有出入,且翁女在偵查時就說,第一篇限動是要為蔡女打抱不平,第二篇是因網路上都這麼流傳,她沒查證,第三至五篇來源都是姊妹給的,顯然與事實不符。
蔡女的哥哥則指控,妹妹於6月3日已經確定腦死,醫院說加護病房也沒辦法讓腦死的人繼續待著,2天後,院方就與家屬協商拔管還是到安寧治療,直到12日才決定拔管,「至今我們都沒有跟醫美診所和解,醫美診所醫師有提過500萬元和解,但我拒絕」,她與母親也已提告。
法官認定,翁子涵僅因網路上流傳訊息及好姊妹的閒言閒語,就直接PO限動貶損蔡女家人,翁女本身經營自媒體,知道誹謗言論散佈力影響力很大,發表後就會讓蔡女家人受到網友攻擊,因此依誹謗罪翁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