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指出,近年台商赴美設廠、短期出差與跨國專案需求增加,美國對外籍人士的稅務身分、停留天數與所得來源皆有明確規範,企業需同步建立完整的調派管理與合規架構。
Ernst & Young經理任靜洢表示,企業在跨境人力規劃上,需特別注意四大重點,包括稅務身分認定、課稅範圍、海外帳戶申報,以及企業自身的扣繳與申報責任。
在稅務居民認定方面,美國個人所得稅採曆年制,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以及符合「實質居留測試」者,皆可能被認定為美國稅務居民,需就全球所得申報納稅;若屬非稅務居民,則僅需申報美國來源所得。
任靜洢指出,美國聯邦所得稅採累進稅率,除薪資外,住房、津貼與福利等也可能被視為應稅所得。此外,多數州另設州稅,部分地區甚至有地方稅,須依實際工作與居住地判定,增加跨州與跨境管理難度。
任靜洢提醒,若海外金融帳戶總額超過1萬美元,須依規定填寫FinCEN表格進行電子申報,否則可能面臨罰則。
在企業責任部分,安永指出,即使員工薪酬由海外公司支付,美國當地公司仍可能需進行薪資扣繳與申報,也就是所謂「Shadow payroll」。此外,短期商務差旅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涉及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甚至衍生常設機構風險。
安永建議,企業應保存薪資、差旅與福利等相關紀錄至少三年,以降低後續查核風險。
針對台灣企業常見的海外派遣情境,安永薪資委外服務執業會計師溫珮絃指出,派駐架構與薪資發放方式,將直接影響課稅歸屬與雙重課稅風險。
溫珮絃表示,若員工派駐海外分公司或辦事處,且長期於當地提供勞務,原則上可免於台灣課稅;但若派駐至海外子公司,即使部分薪資由台灣母公司支付,也可能被認定為台灣來源所得,須依法扣繳申報,進一步提高雙重課稅風險。
溫珮絃建議,企業應提早檢視派駐架構、薪資比例、勞務提供地與租稅協定適用性,提前進行跨國稅務規劃,以兼顧法遵、成本控管與國際人才調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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