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US」報導,川普在 2025 年底簽署行政命令,要求加快把大麻從美國聯邦法中最嚴格的第一級管制藥物,改列為第三級管制藥物。這代表聯邦政府可能承認大麻具有醫療價值,並朝向更明確的研究與管理制度前進。
不過,這項行政命令並不等於娛樂用大麻合法化,也沒有改變旅客搭飛機時必須遵守的規定。
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仍屬聯邦機關管轄,因此即使旅客從大麻合法州出發,或飛往另一個大麻合法州,也不能合法把大麻帶過 TSA 安檢。
報導指出,一旦安檢過程中發現大麻,TSA 人員必須通報執法單位。
即使只是少量自用、持有醫療大麻卡,或當地州法允許使用,也可能面臨沒收、盤問、錯過班機,甚至刑事責任。
原因在於,機場安檢區、商業航班與空域主要受到美國聯邦法律規範,而不是州法。
換句話說,旅客一進入機場安檢流程,就不能只用「這個州合法」來判斷是否安全。
報導也提醒,若旅客攜帶外觀看起來像大麻的食品、油品或電子菸煙彈,也要確認 THC 含量。只有來自工業大麻、且 THC 含量低於 0.3% 的產品,才符合美國聯邦合法標準。
若標示不清或來源無法確認,仍可能在安檢時造成延誤或被轉交執法單位處理。
較保險的做法是,出發前查詢 TSA 的「What Can I Bring」網站;如果趕時間又查不到明確答案,最好直接不要放進行李。對台灣旅客來說,別把美國「某些州合法」誤會成「機場也能帶」,才不會旅程還沒開始就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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