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大隊表示,徐姓男子(48歲)今天上午7時14分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74.3公里高原路段時,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撞擊前方由李姓男子(34歲)駕駛之自小客車,接續後方由胡女(18歲)駕駛自小客車碰撞前方蔡姓男子(48歲)駕駛之自小客車後,致該車再問往前碰撞楊姓男子(42歲)駕駛之自小客車,楊男車輛再碰撞徐男車輛而肇事,現場3人受傷2人送醫、1人拒送,各車駕駛均無飲酒情形,現場於7時51分排除。詳細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國道警方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隨時注意前方動態,請務必加大與前車的安全距離,預留充足的反應時間,確保行車安全,避免事故發生。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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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放水!涉開不實罰單圖利違規駕駛 下場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