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警界性騷擾醜聞發生在去年10月,據了解,這名二線三星吳姓主任,平時就會對女警開黃腔,事發時邀約女警前往南橫爬山,女警以為是同事相約出遊,到場後才發現僅有她與吳男,對方竟開口要她同房泡溫泉,女警嚴詞拒絕,事後告知陳姓督察組長,不料竟被擱置,女警還申請外調希望離開,卻都沒有下文。
期間女警甚至還曾被排與吳姓主管共同督勤,她難以忍受向同事訴苦,最後向高雄市警局提出性騷及霸凌申訴,並向婦幼警察隊報案,希望能夠討回公道;吳男經性平會調查,這個月3日認定跟蹤、性騷行為成立,報請檢方偵辦外,建請合併性騷違失予以吳記二大過免職處分,退休金恐泡湯。
前督察組陳姓組長涉及職場罷凌部分,經調查小組認定成立,予以一大過處分,從鹽埕警分局交通組長改調非主管職務,高雄市警局追究相關考監責任,事發時任分局長的江慶斌現調小港分局,因失職遭記2支小過,現任分局長謝錫釗則記1支小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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