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帑、浮報虛列
申訴書指控,李冠德曾以辦公費支應職務宿舍寢具、家具及清潔用品,相關支出超過3000瑞郎(約新台幣12萬元);另被指在WHA期間花費3632.40瑞郎(約新台幣13萬元)購買高價巧克力餽贈國內訪賓,並要求拆單、分列預算科目,申訴人質疑此舉是為規避核銷審查。
此外,申訴書指稱辦事處4年累計匯率損失達9萬2606美元(約新台幣296萬元),李冠德被指未採用會計人員準備的報部文件,後續反以銀行匯兌水單自行計算匯差並製作「匯兌損失」單據報帳,申訴人認為疑涉偽造文書。
薪資、房補、年終遭控出問題
第二大爭議涉及員工薪酬福利。申訴書指稱,2025年2月曾因簽核及財務問題造成雇員薪資延遲,甚至有同仁兩度自掏腰包墊付辦公室周轉金;其中一筆墊款達2萬4000瑞郎(約新台幣96萬元)。
申訴書指控,辦公室帳戶仍有約13萬瑞郎(約新台幣520萬元)時,卻曾以會計科目負數及手機自付額等理由延後發放房屋補助;另被指拒絕在年度內發放雇員年終獎金,以及大型活動期間要求員工長時間工作,卻未供餐或提供補償。
職場霸凌、言語暴力
第三大爭議是職場霸凌。申訴書指稱,李冠德曾在工作場合以「我說了算,你閉嘴」、「我是處長,我說了算」等語斥責同仁,也被指多次咆哮、以同仁過往任職單位或背景加以貶抑。
申訴人稱,有同仁長期承受壓力後出現耳鳴、頭暈等身心症狀,需要請假及接受心理諮商;另指李冠德在同仁於公務群組張貼外交部反職場霸凌宣導資料後,曾要求人事官刪除相關訊息。
決策失能、行政僵化
第四大爭議涉及行政管理。申訴書指控,李冠德對公文格式要求近乎苛刻,一份核銷函曾遭退回8次,2027年度概算也被指退回約6次、延誤超過1個月,最後卻在退稿批示中指稱「嚴重延誤時效」。
申訴書還指稱,李冠德要求親自拆閱、分類所有信件及帳單,造成支出審核過度集中;辦公室遇停水等問題時,也被指遲遲無法決定是否採取遠距辦公等措施。
濫用職權、公器私用 雇員被當「私人司機」
申訴書指出第五大爭議稱,李冠德曾要求辦事處雇員充任司機,甚至要求瑞士雇員以「行政助理」身分載送訪團,申訴人認為可能涉及當地勞動法規。
此外,申訴書指控李冠德曾要求以辦公費採購400面小國旗、10面大國旗及旗桿,提供非本處轄區僑胞使用;也被指以「公務」為由要求同仁犧牲假日陪同非必要行程。
危險駕駛遭瑞士司法調查 酒駕時速達156公里
申訴書中還提到涉及人身安全及法律風險的爭議,稱李冠德曾駕駛公務車在瑞士高速公路超速36公里,已達當地刑事追訴門檻,可能面臨吊扣駕照;瑞士政府發函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後,被指拖延至少8個月未回覆,辦事處人員還曾兩度遭外交警察關切。
申訴書另列舉多起危險駕駛案例,包括飲酒後車速達140公里、曾載同仁以156公里時速行駛;另指李冠德曾因節省經費要求員工自行更換燈泡及保險絲,造成一名員工觸電。
外交專業失格 失言還公開敏感資訊
第七大爭議則涉及外交專業。申訴書指稱,李冠德曾在與美方官員會面時表示「美國退出WHA對台完全不會有影響」,讓美方官員感到尷尬;另被指對聯大2758號決議作出錯誤表述,甚至向他國駐團強調台灣辦事處「沒有外交特權」。
李冠德曾在多國駐團簡報場合公開要求友邦提供敏感資訊,並在正式涉外場合向西藏駐團官員表示「台灣連聯合國都進不去,我們比你們還慘」,申訴人認為相關言論欠缺外交敏感度,恐影響台灣與友好國家的長期合作關係。
134頁申訴函揭203案 要求外交部調查並調職
申訴人指出,申訴函共列134頁,李冠德遭控的7大面向共整理203件爭議事件,並附上當事人陳述、書面紀錄、對話截圖及相關文件,要求外交部人事、政風及業務單位調查。申訴人還稱,相關問題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期累積,涵蓋財務、人事、行政管理、職場安全及外交工作等面向。
申訴人並要求針對疑涉瑞士勞動法、財務及廉政規範、危險駕駛及司法調查等事項進一步查明,同時保障申訴人不受報復或不利對待,並建請外交部採取適當人事措施,包括將李冠德調離現職。
對此,外交部說,一向重視營造安全、尊重及友善之職場環境,對於涉及職場不當對待、管理方式或內部互動等情形,均設有多元且具保密性之申訴及反映管道,並持續要求各駐外館處首長落實妥善管理及領導責任,對於申訴信中內容將由相關單位查證,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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