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在今年3月9日,就光復鄉鄉長林清水、光復鄉公所張姓秘書、光復鄉公所王姓民政課課長等人涉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案件,已向花蓮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在案。

檢方為持續釐清全案災害防救過程中,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專案小組檢察官昨(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前代理處長李葳住處及花蓮縣政府等處所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被告李葳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爰命被告李葳具保新臺幣10萬元,並輔以科技設備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至於全案其他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檢方仍會持續深入調查,以還原事實真相,維護社會公義。

作者簡介

李光濱

畢業於銘傳大學大眾傳播學系,曾任電視台娛樂、生活新聞記者,後來熱愛社會新聞,曾在三大報主跑花東社會百態新聞,貼近鄉土熱愛東部淨土,紀錄時事關注地方大小事,越在地、越國際,一起走讀花東人文及社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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