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狼師猥褻女學生10年後被揭發 淪「月薪2萬送貨員」下場曝光|壹蘋新聞網

碩士狼師猥褻女學生10年後被揭發 淪「月薪2萬送貨員」下場曝光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南投報導】南投縣某國中1名秦姓男老師,2013年至2014年擔任班導師期間,在家中或車上兩度對班上1名女學生撫摸、舔舐其胸部或下體,被害女學生直到10年後才鼓起勇氣報案。擁有碩士學位的秦男坦承犯行,並因此案丟了教職工作,目前擔任送貨員,月薪2萬多元。南投地院審理時,被害人堅持不願與秦男和解,法官依3個猥褻罪將他判刑2年6月,可上訴。
南投1名女學生就讀國中時遭男導師猥褻,隱忍多年後才報案,這名狼師一審被判刑2年6月。AI生成示意圖
南投1名女學生就讀國中時遭男導師猥褻,隱忍多年後才報案,這名狼師一審被判刑2年6月。AI生成示意圖

判決指出,秦男於2004年8月起至2024年7月止,在南投縣立某國中任教,並於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擔任被害女學生的班導師,明知被害人當時年僅13、14歲,欠缺完全的性自主判斷能力,仍利用監督、照護的機會加以猥褻以滿足己身性慾。

判決指出,2013年7月至8月某日,秦男利用輔導被害人課業的機會,在他台中市的住處徒手撫摸被害人腿部及下體,並褪去她的褲子,以舌頭舔舐其下體 。

2013年至2014年5月間某日,秦男利用開車載被害人返家的機會,將車子停在草屯鎮碧興路二段路邊,在車內撫摸其胸部、親吻胸口上緣,再拉開其褲子以舌頭舔舐其下體外圍,以此方式對被害人為猥褻行為共2次得逞。

被害人隱忍多年,直到2024年才向警方報案,當時秦男已離開事發國中,請調到台中市某國中任教。台中這所國中校長證實,秦男到校服務沒幾天,就因為此案東窗事發,校方依規定予以解聘。

秦男坦承犯行,並在法官審理時自陳研究所畢業,案發後從事送貨員、月薪約新台幣2萬多元,須撫養2名未成年子女、扶養雙親,加上過去未曾故意犯罪,希望法官予以緩刑。

不過,法官審酌秦男為人師表,卻未能恪守師生分際,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及人格發展,導致被害人受創甚深無意調解,至今仍未獲得其諒解,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2月,另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對受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判他應執行2年6月徒刑,不得緩刑,可上訴。

南投地院。資料照片
南投地院。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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