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管會指導下,金融總會今於金融研訓院舉辦「信任金融・共好未來」金融回饋交流論壇。金管會今發布「金融業深化社會信任與回饋行動指引」,期望透過建立共同理念與推動架構,引導金融服務業持續深化對社會大眾、客戶及員工的正向回饋,建立金融與社會共榮共好發展模式,實踐「信任金融」理念。
金管會表示,近年來在政府推動金融安全與發展並進的監理主軸下,我國金融市場持續穩健發展,金融機構經營績效及資本韌性持續提升。金管會提出「信任金融」理念,鼓勵金融服務業在提升經營體質的同時,持續深化社會信任,讓金融發展成果回饋社會,形成「信任提升、政策開放、發展擴大、社會受益」正向循環。
因應國際ESG與永續發展趨勢,金管會近年持續推動永續金融(E)及公司治理(G)相關政策,已建立完整的推動架構及基礎;相較之下,金融服務業在社會面向(S)雖已長期投入金融教育、弱勢關懷、偏鄉服務、防詐騙宣導、高齡金融、普惠金融、公益慈善等各項社會公益工作,但因內涵範圍廣泛,還缺乏系統性架構與整體性引導方向,因此金管會提出「金融業深化社會信任與回饋行動指引」。
金管會表示,該指列出4大推動目標,包括建立金融服務業與社會信任之正向循環、 發揮金融專業價值回應社會關鍵需求、 擴大公私協力效能提升社會影響力、 建立金融服務業共同參與回饋生態系。
金管會為達成4大目標,提出4項原則、五大策略、3大回饋對象與行動面向,訂定揭露方式引導金融服務業推動金融回饋,4項原則為「自發參與、發揮特色、長期實踐、社會有感」核心理念,尊重各金融機構依其規模、經營特色及社會需求,自主規劃回饋方案,不設定一致性回饋模式,鼓勵結合自身業專長及資源,發展具有特色、持續性及影響力的社會回饋行動。
金管會表示該指引建議金融服務業透過「與經營策略整合」、「納入公司治理」、「建立專責組織架構」、「建立反饋優化機制」及「前瞻佈局未來」等五項推動策略與制度,使回饋作為轉化為長期且持續的具體實踐。
金管會表示該指引建議金融服務業可依據社會大眾、客戶及員工等三大面向規劃回饋措施,提供各回饋面向共提出22項行動面向參考項目,可優先聚焦於公共資源尚未充分涵蓋的領域進行資源投入,擔任政府的協力支援角色,強化整體社會支持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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