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房屋契約部代書王裕鴻指出,從實務案例出發,釐清常見迷思:房地合一稅,其實是「所得稅」的一種。關鍵不在於有沒有賣房,而是賣屋是否產生所得,以及持有年限長短所對應的稅率差異。王裕鴻指出,判斷適用新制或舊制的第一步,就是查看不動產謄本上的「取得原因與登記日」。只要是 2016 年後因買賣取得的不動產,就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而且土地與建物都要課稅,這點與舊制僅就建物課稅,有相當大的不同。

在節稅規劃上,節目也提醒屋主妥善保存購屋合約、仲介費、代書費及裝修單據,這些都可能成為未來申報時可扣除的成本。不過,裝修是否被認列,仍以「是否屬固定物」為原則,像是冷氣等設備,若確實隨屋出售並能提出照片與發票佐證,才有較高機會被國稅局認可。

換屋族最常關心的「重購退稅」,則被點出關鍵在於「登記日」。王裕鴻說明,無論新制或舊制,重購退稅皆以不動產移轉登記日作為兩年內計算基準,並須符合出售前一年無出租、無營業行為的自住要件。特別是預售屋族,若過早出售原有住宅,卻遇到交屋延期,極可能因超過期限而喪失退稅資格。

此外,節目也深入解析「四百萬元免稅額」,王裕鴻說明,該優惠須同時符合俗稱「666」的三大條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並實際居住滿六年;出售前六年無出租或營業;且六年內僅能適用一次。實務上,不少案件即便設籍年限符合,仍因水電使用量、學籍、信用卡帳單等「生活足跡」不足,而被認定缺乏居住事實,無法適用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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