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承辦法官一波三折 由資深的「他」接續審理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前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遭控在桃園市長任內辦理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收受鴻展公司股東廖俊松、廖力廷父子5百萬元賄款案,桃園地院今天(7日)下午開庭,由新接任的資深審判長潘政宏負責合議庭接續審理。鄭文燦下午2時10分左右抵達法院,看似身型又消瘦了些,在律師陪同下通過安檢處後直接上樓等候開庭。
潘政宏審判長果然夠資深,一開庭就認為之前勘驗市府相關會議內容太過冗長,讓法官和律丶檢淪為校對,在徵求律丶檢雙方後,休庭半小時,由律丶檢自行勘查法院製作會議記錄內容後,再各自表述意見。
鄭文燦遭控在桃園市長任內辦理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收受鴻展公司股東廖俊松、廖力廷父子5百萬元賄款案,經桃園地檢署起訴後,桃園地院去年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案件原由刑十四庭合議庭審理,受命法官為廖奕淳,審判長江德民。詎料江在去年10月間因病請假並請辭審判長,導致職位出缺;受命法官廖奕淳也在今年4月間因重病請假,迄今尚未銷假上班。
而孫立婷審判長於今年5至8月間代管案件,積極進行多次準備程序,勘驗錄音光碟。今年8月28日司法新事務年度開始,桃園地院依刑事庭分案補充要點之規定,組成審核小組,就全部異動股之遲延、視為不遲延、繁難案件等,依其繁難程度分類後,打散分配於各異動股。
鄭案依此方式,公開人工抽籤分由刑11庭芳股64期田時雨法官承辦,審判長為31期的潘政宏法官、陪席法官為58期蔡旻穎法官。潘政宏屬資深法官,專精刑事審判,學養深厚,經驗極為豐富,應能帶領合議庭接續妥速審理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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