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開庭!前都發局長斥檢「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釐清華亞科擴大案農地變更流程 釐500萬賄款是否具「對價關係」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遭控在桃園市長任內辦理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收受鴻展公司股東廖俊松、廖力廷父子500萬元賄款案,合議庭今天(15日)上午傳喚桃園市府前都發局長盧維屏出庭作證。
聚焦農地變更與法令規範 檢視市府決策過程
合議庭本次傳喚桃園市府前都發局長盧維屏,聚焦於「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中相關農地變更的法定規範、土地開發方式及相關營建法令。盼藉由專業官員的證詞,釐清桃園市政府過去在歷次會議中的討論內容與最終決策走向,是否與廖氏父子交付的500萬元款項之間存在明確的「對價關係」,作為後續判決的重要依據。
盧維屏斥檢:斷章取義
盧維屏針對華亞科土地變更開發案中指出,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27條規定,當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遇到重大事故、災害、國防經濟需要或配合重大設施時,政府可以不需等到定期通盤檢討,直接辦理個案變更,我們從頭到尾都是走個案變更不用走通盤檢討,卻被檢察官斷章取義、是為廖俊松解套,他認為檢察官蓄意扭曲法規與事實不符,簡直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但審判長也適時提醒,他今天是來作證的,當庭制止其再出現類似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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