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林男今年3月至4月間,分別在鳳山區、林園區、大寮區等地搭乘計程車,抵達目的地後,就說,「忘了帶錢,我上樓去拿」,隨即下車躲藏,司機在樓下苦等林男多時,都未見林男現身付錢,才驚覺受騙。
今年4月13日晚間,林男重施故技,搭乘張姓司機的計程車抵達鳳山國中,司機識破林男伎倆,隨即追上林男爭執,正巧一旁有巡邏員警經過,司機趕緊報警,警察將將林男帶回警局。
警方查出,林男至少騙了5名運將,欠下4305元車資,檢方偵辦時,林男坦承犯行,檢察官審酌林男先後5次詐欺得利,犯罪事實明確。偵結後,依詐欺得利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