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小宇與妻子結褵多年,雙方育有兩個孩子,去年小宇與前同事小宣相約,前往日本熊本度假,兩人不約而同,在社群平台PO出照片,其中一張寶可夢照片疑似在同一地點拍攝,被小宇妻子發現老公偷吃證據;後來小宇又被妻子看到,與小宣共同走出按摩店,還親暱的牽手漫步,出軌行為讓她身心受創,提告侵權行為並要求損害賠償70萬元。

小宇出庭時說,他與妻子因為不和已經分居,對方還訴請離婚中,只憑「寶可夢」照片跟牽手影像,無法證明他與小宣有超友誼關係,小宣則強調兩人是前同事關係,而且不知道小宇已經有婚姻關係,出國旅遊、牽手等是正常互動。

台南地院審理此案,法官勘驗影像及相關證據,認為雙方出國玩、互換寶可夢照片只能算是社交活動,任何人都有交友自由,然而大街上從容牽手漫步,逾越台灣社會對一般男女交友認知,但小宇妻子提不出小宣「明知男方已婚」的直接證據,判決小宣免賠,小宇則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認為,僅憑一張照片無法證明兩人有超友誼關係,且女方不知男方已婚,判她免賠。資料照
法官認為,僅憑一張照片無法證明兩人有超友誼關係,且女方不知男方已婚,判她免賠。資料照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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