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台南一名人夫小宇(化名)與前女同事小宣(化名)相偕前往日本熊本出遊,本以為「藏得夠深」,不料人夫原配發現兩人社群平台打卡照片中,竟出現同款「寶可夢」,後來又被她目擊兩人在街頭牽手散步,錄下20秒影片,被出軌的妻子氣不過狀告法院,向兩人求償精神損失70萬元,台南地院近日判處小宇得賠償5萬元,小宣因為不知他已婚免賠,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宇與妻子結褵多年,雙方育有兩個孩子,去年小宇與前同事小宣相約,前往日本熊本度假,兩人不約而同,在社群平台PO出照片,其中一張寶可夢照片疑似在同一地點拍攝,被小宇妻子發現老公偷吃證據;後來小宇又被妻子看到,與小宣共同走出按摩店,還親暱的牽手漫步,出軌行為讓她身心受創,提告侵權行為並要求損害賠償70萬元。
小宇出庭時說,他與妻子因為不和已經分居,對方還訴請離婚中,只憑「寶可夢」照片跟牽手影像,無法證明他與小宣有超友誼關係,小宣則強調兩人是前同事關係,而且不知道小宇已經有婚姻關係,出國旅遊、牽手等是正常互動。
台南地院審理此案,法官勘驗影像及相關證據,認為雙方出國玩、互換寶可夢照片只能算是社交活動,任何人都有交友自由,然而大街上從容牽手漫步,逾越台灣社會對一般男女交友認知,但小宇妻子提不出小宣「明知男方已婚」的直接證據,判決小宣免賠,小宇則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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