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當時小客車沿光復南路北向南過路口後行駛最外側車道,疑似路口燈號轉換之際,與沿市民大道西向東欲行駛行人穿越道過路口的自行車褚姓女騎士發生碰撞肇事。
褚女自稱當時路口行人號誌已變綠燈準備通行,才剛起步就遭闖紅燈的小客車撞上,造成左手掌擦挫傷並於事後自行就醫。
警方表示,監視器角度無法拍攝到路口號誌,小客車是否涉嫌闖紅燈尚待釐清調查,另當下駕駛雖有下車查看但仍逕自離開現場,涉嫌違反道交條例62條第3項肇事致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處3000至4500元罰鍰。
此外,自行車騎士行駛行人穿越道亦違反道交條例74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臺幣300至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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