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辦桌賄選!謝典霖與父謝新隆羈押 母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在縣議會辦桌招待選民涉貪污等3罪
【記者鮮明/彰化報導】彰化縣議長謝典霖涉嫌詐取公款在縣議會辦桌招待選民,遭檢方依貪污、賄選等3罪聲押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等5人,法官昨晚先後裁定謝新隆、謝典霖羈押禁見,今(18日)凌晨裁定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詐取公款請客賄選 還巧立名目詐公款私用
謝典霖今年6月23日在縣議會席開10多桌宴請溪湖鎮鄉親,遭檢舉是為溪湖鎮長候選人、表姑陳貞妃助選,彰化地檢署16日兵分多路到謝典霖等人住處搜索,並陸續約談謝典霖及其父親謝新隆、母親前立委鄭汝芬等20多人。
檢方查出謝典霖等人除涉嫌詐取公款辦理該次餐會賄選,還發現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及刑法第216條、《選罷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將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服務處主任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等5人聲押。
涉犯貪污、賄選等3罪 謝典霖及父母羈押禁見
彰化地院法官連夜開庭審理,先裁定服務處主任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均以30萬元交保,晚間8時30分再裁定謝新隆羈押禁見。期間休庭約1小時,晚間9時30分繼續審理,法官於深夜11時許裁定謝典霖羈押禁見,鄭汝芬直到今天凌晨0時許才被裁定以100萬元交保。
這場餐會過後一週,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在臉書發文,指稱謝典霖辦餐會是在替國民黨籍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助選,質疑「花的是謝典霖的錢,還是議長的特支費?沒有涉及賄選的嫌疑嗎?」
謝典霖聲明費用自付 遭檢打臉當庭逮捕聲押
謝典霖則臉書提出三點澄清,第一,餐敘費用皆由他本人自行負擔,並未動用任何公帑或議長特支費;第二,議會為民意機關,本就提供依法使用的公共空間,並非任何人的私人場所;第三,當天討論的是地方公共議題,而非選舉造勢。
不過,彰化地檢署昨天搜索後陸續約談20多人到案,涉定謝典霖等人涉詐取公款舉辦餐會賄選並私用,除當庭逮捕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等5人並聲押外,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議員陳玉姬、議員候選人黃佳惠、前鎮長黃瑞珠等7人均涉犯投票行賄罪嫌,尚無羈押必要,分別以新台幣3萬至10萬元交保,其餘選民近10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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