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典霖父謝新隆羈押禁見 涉詐取公款辦選舉餐會
謝典霖、鄭汝芬尚未裁定
【記者鮮明/彰化報導】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在縣議會辦桌「請吃選舉飯」,被檢方查出餐敘經費疑詐取公款取得,還多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檢方依貪污等罪聲押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等5人,晚間已先裁定謝新隆羈押禁見。
吳音寧控為鎮長候選人助選 質疑經費來源
另外,服務處主任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均3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正在審理中。
謝典霖今年6月23日在縣議會席開10多桌宴請溪湖鎮鄉親,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在臉書發文,指控謝典霖辦餐會是在替國民黨籍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助選,質疑「花的是謝典霖的錢,還是議長的特支費?沒有涉及賄選的嫌疑嗎?」
謝典霖則臉書提出三點澄清,第一,餐敘費用皆由他本人自行負擔,並未動用任何公帑或議長特支費;第二,議會為民意機關,本就提供依法使用的公共空間,並非任何人的私人場所;第三,當天討論的是地方公共議題,而非選舉造勢。
謝典霖澄清無效 與父母涉詐取公款遭聲押
彰化地檢署隨即分案偵辦,昨天兵分多路搜索相關涉案人住所,查扣相關證物,並陸續通知謝典霖及其父親陳新隆、前立委母親鄭汝芬、陳貞妃、議會員工及出席選民等多人到案說明。
檢察訊問後,認謝典霖等人除詐取公款辦理該次餐會賄選外,還發現謝典霖等被告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及刑法第216條、《選罷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將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服務處主任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等5人聲押。
另外,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議員陳玉姬、議員候選人黃佳惠、前鎮長黃瑞珠等7人均涉犯投票行賄罪嫌,尚無羈押必要,分別以新台幣3萬至10萬元交保,其餘選民近10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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