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安凱表示,AI浪潮席捲全球,台灣又位處半導體與電子產業核心,隨著AI運算與資料中心建置加速,用電需求快速攀升;另一方面,ESG與供應鏈減碳壓力也同步增加,使企業綠電採購需求明顯升溫。
劉安凱指出,今年3月27日政府正式公告離岸風電3-3期選商規則,並於4月1日立即啟動收件,由於規則出現大幅調整,加上公告後快速進入收件程序,引發市場高度關注,也讓企業對未來綠電價格與供給產生新的預期心理。
劉安凱認為,企業目前可大致分為三種採購路徑。第一種是採取分散式小量採購,例如太陽能、地熱或小水力等新興能源。這類方案門檻較低、彈性較高,適合用電量較小、無須24小時穩定供電的中小企業。不過,對大型用電企業而言,仍需仰賴具規模化供給能力的能源來源,而目前台灣能提供高發電量與穩定供電時數的綠電來源,仍以離岸風電為主。
第二種則是觀望離岸風電3-3期,希望未來能取得更低價格綠電。市場普遍預期,在國產化政策鬆綁後,3-3期價格可能較3-2期更具競爭力,因此部分企業選擇暫緩採購、等待後續發展。
不過,劉安凱提醒,3-3期仍存在三大不確定性,包括選商規則部分定義仍有灰色空間,可能增加融資與財務試算難度;其次,選商時程與機制調整,也可能影響開發商投標意願;再者,可開發場域有限,實際可開發量體仍具變數。此外,在全球通膨與ESG競爭壓力下,3-3期成本與售價未必如市場預期下降,因此企業若有明確減碳時程,需審慎評估觀望策略的風險。
第三種則是優先布局已完成選商的3-2期離岸風電案場。劉安凱指出,相較3-3期,3-2期開發進度、併網時程與成本結構相對明確,也更有利企業銜接2030減碳目標與供應鏈查核要求。
劉安凱表示,隨著政府、開發商與金融機構持續磨合,銀行對企業購電合約(CPPA)的接受度已逐漸提升,未來對購電企業信評要求也有機會放寬,使更多中大型企業可望納入離岸風電採購行列。
劉安凱強調,當綠電已成為影響企業接單能力的重要戰略資產時,企業應優先鎖定路徑成熟、成本結構較清晰的綠電來源,建立穩健的中短期減碳基礎,同時累積與開發商合作實績,也有利未來爭取3-3期等後續綠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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