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EPA途徑遭封堵後,白宮迅速啟動替代方案。川普政府隨即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進口產品加徵10%臨時附加稅,並透露可能進一步調升至15%。但截至目前為止,15%版本尚未正式發布行政命令,政策仍具變數。
此次122條附加稅屬全面性措施,但設有政策性豁免,包括受232條款約束產品以及符合USMCA與CAFTA-DR等協議項目。台灣部分輸美產品因適用既有條款,未必直接適用附加稅;不過,原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部分豁免項目未納入122條豁免清單,後續影響仍待觀察。
由於IEEPA關稅已失去法源基礎,原先ART取得的「對等關稅不疊加」條件亦可能產生變化。在122條實施期間,理論上將回歸原最惠國(MFN)稅率並加上附加稅率,最終稅負仍需視台美後續協商結果而定。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張智揚指出,相較其他關稅工具,122條最大優勢在於可快速啟動,但同時存在15%稅率上限與150天期限限制,若欲延長須經國會同意。
KPMG安侯建業副執行長丁傳倫說明,雖然122條款表面上對各國加徵固定稅率,但因各國先前與美方就IEEPA談判條件不同,反應亦分歧。英國表示若美方未履行既有協議,不排除採取對等措施;歐盟暫停批准相關協議;印度亦延後談判進程,顯示主要經濟體正審慎評估後續因應策略。
IEEPA被判違法後,另一項關鍵議題是已繳納關稅是否可退還。目前相關退稅機制尚未明朗,若形成大規模退稅,恐對美國財政造成壓力,後續仍須觀察司法與行政實務發展。
整體而言,最高法院判決雖削弱川普政府以「緊急權力」推動關稅的法源基礎,但未改變關稅仍為核心貿易政策工具的方向。市場普遍認為,美國關稅政策短期內將維持高度不確定,企業仍需密切關注政策演變與豁免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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