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又有「致癌油」!新北市傳出食用油品檢出苯駢芘超標,衛生局8月29日接獲新莊區永利油廠有限公司自主通報,旗下販售的「特級胡麻油」檢出苯駢芘2.9μg/kg,超過標準2.0μg/kg,隨即於29日及31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前往稽查,查出問題油品及相關成品,其中一批混合油共859.2公升已全數攔截封存,另有630罐相關成品中已有283罐售予散客,衛生局提醒民眾若購得問題批號,應立即停止食用。
衛生局指出,此次問題油品由「福壽100%芝麻油」(有效日期2028年4月19日,190公斤/桶)及散裝大豆沙拉油混合製成,共生產859.2公升。經稽查後,該批油品尚未販售即遭全數攔截,目前均已封存。
不過,衛生局進一步追查發現,同批原料油另以不同比例混合製成「金葫蘆特級胡麻油3L」(有效日期2028年8月13日)及「好時來小磨香油3L」(有效日期2028年8月18日),合計生產630罐,其中283罐已販售給散客,其餘產品則尚未販售,目前均已封存。
衛生局表示,針對已流入市面的相關產品,已要求業者積極處理,並提醒消費者立即檢視家中食用油品,若曾購買上述問題批號產品,應暫停食用。相關退換貨資訊可洽永利/辰邦公司聯絡專線02-85213811。
至於苯駢芘異常的來源,衛生局表示,目前已通知原料油廠所在地的衛生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原料油品檢出異常的原因及相關責任,後續將依調查結果辦理。
衛生局提醒,苯駢芘屬食品中應受管制的污染物,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及產品的自主檢驗與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此次業者主動通報產品異常,衛生局也立即介入稽查及攔截,以降低問題食品流入市面的風險。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應落實自主管理,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販賣並辦理回收,同時通報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
若食品業者未主動通報或未依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經衛生機關查獲違規,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也將持續追查問題產品流向,守護民眾食用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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