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表示,行政院研議於現行法定基準容積1.5倍範圍內,於特定條件下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其核心精神在於「容積換公益」,要求開發者就新增容積部分,提供實質社會住宅等公益資源,使都市更新所創造之開發利益回饋社會,強化居住支持體系,協助一定所得及經濟條件的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而非單純增加市場銷售住宅。

此外,有關報導內所提之可負擔供出售優惠住宅模式,為部分地方政府依其自治權限另行規劃之措施,與中央本次以社會住宅為主軸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政策不同,兩者制度設計及法源基礎並不同,不宜混為一談。

國土署指出,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之放寬,同步強化整合輔導機制,協助住戶自行主導都市更新,降低專業整合、資金籌措及權責釐清等實務困難,以提升更新效率與成案可行性。相關制度設計將持續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審慎推動。國土署最後再次強調,中央並無市價七折出售青年住宅之規劃,請外界勿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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