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8日三讀通過「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明定第一批軍購發價書預算上限3000億元、第二批軍購發價書預算上限4800億元,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行政院於條例通過後1個月內提出相關專報,經立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並於2個月內送立院審議。
立法院財政、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7日舉行聯席會議,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115年度中央政府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最終,朝野立委耗時40分鐘審完,共計減列200萬元業務費預算,授權國防部科目自行調整,其他預算則未刪減或是凍結。
立法院會今天在朝野無異議的情況下,三讀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歲出所需財源88億1257萬1000元,隨同歲出預算審查結果減列200萬元,改列88億1057萬1000元,依國防特別條例規定,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