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勘驗偵訊光碟!律師質疑檢方植入記憶 檢駁:我們不是催眠師|壹蘋新聞網

鄭文燦涉貪案勘驗偵訊光碟!律師質疑檢方植入記憶 檢駁:我們不是催眠師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前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遭控在桃園市長任內辦理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收受鴻展公司股東廖俊松、廖力廷父子5百萬元賄款案,桃園地院今天(23日)召開第11次準備庭,勘驗廖力廷偵訊光碟影音,辯方質疑廖前後供詞出現6種版本,且在羈押期間複訊時多所配合檢、調誘導陳述,質疑預設腳本、反覆詢問下致廖被植入記憶;公訴檢察官則強調,筆錄製作合法、未曲解截取,且檢察官不是催眠師無法對人腦植入記憶,

鄭文燦涉貪案今召開第11次程序準備庭,勘驗廖力廷偵訊光碟。張沛森攝
鄭文燦涉貪案今召開第11次程序準備庭,勘驗廖力廷偵訊光碟。張沛森攝

辯方主張,廖力廷在整個司法偵辦程序,不論自己及其辯護人,多次向調查局、檢察官表示,自己因為長期服用藥物,產生將事實與夢境混淆的情形,且記憶時常發生錯亂,許多事情已經不復記憶,但這些關於涉及廖力廷證述證明力的關鍵問答,都在筆錄記載中消失了。

且廖力廷在整個司法偵辦過程中,表現高度配合檢、調之傾向,尤其在113年6月4日經檢察官聲押獲准後,在勘驗後續多次調詢、或訊問過程中發現,筆錄內容是由律師、調查官兩方或律師、調查官、檢察官三方在同一個訊問空間,透過不斷的誘導廖力廷而共同建構出來。

其中,廖力廷對於5百萬元是賄款還是政治獻金,以及鄭文燦還款時間等,在調詢、檢方偵訊時都出現6種版本,從今天勘驗內容可以看出整段供述內容是檢、調不斷透過調整供述矛盾、洗筆錄的方式所建構出來:今日客觀呈現後足以認定廖力廷供述完全不具證明力,以其供述建構的起訴書內容之情節,自然也不足採。

鄭文燦也強調,他與廖力廷等人沒有對價關係及期約行為。他相信檢察官是本著發現事實的精神在辦案,不會預設劇本、構陷,但廖氏父子在原始筆錄上與他的供述相符,為何歷經多次調詢、檢方偵訊後證詞一改再改,而有利於他的證詞卻看不到。

公訴檢察官則反駁,廖力廷在偵訊過程中都是在律師陪同下,廖力廷的律師是廖自己花錢聘請的,律師要怎麼基於職權為當事人主張、辯護,那要由律師自行判斷,檢方無權干涉,也不會干涉,勘驗的音檔從未聽到檢察官指示廖力廷的律師要配合甚麼事項,廖力廷律師也從未主張檢方有不正訊問的情形發生,人家的律師都同意檢方製作筆錄的過程,反而是鄭文燦的辯護人充滿惡意,強行將廖力廷所有筆錄,曲解為廖力廷律師配合檢察官不法誘導而成,這部分檢方必須予以澄清。

公訴檢察官指出,廖力廷在調詢及檢察官偵訊時,不僅有律師陪同,在回答前都經過深思熟慮,在意識清楚之下明確回答與鄭文燦有「協助土地開發的對價」,且在訊後都是親筆簽名捺印,檢察官也是客觀記錄證詞,未存在洗筆錄情事。並強調,這些證詞就是對價性的展現,檢察官不是催眠師,無法對人腦植入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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