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表示,這起案件源自一名台北市7旬老翁遭假投資詐騙5,000萬元,警方去年6月受理報案後,循金流追查並鎖定一名車手,進一步分析其帳戶及Telegram通訊紀錄,發現車手所收取的2萬元報酬,竟來自吳、鍾等人掌控的公司帳戶。
警方深入清查後發現,相關公司帳戶不僅有詐欺被害人匯入款項,也出現大量賭博網站賭金及出金紀錄。吳姓男子涉嫌透過鍾男在新北市等地找來9間人頭公司,這些公司表面上以廣告、行銷、影音等為營業項目,資本額僅數十萬元,實際上卻被利用作為不法金流的中轉站。
警方指出,這個水房並非單純收購人頭帳戶,而是建立類似「企業化」的洗錢模式。人頭公司成立後,存摺、iKey網銀憑證及公司大小章等重要物件,均交由集團統一掌控,再利用公司戶具有較高轉帳額度、交易表面合理等特性,將賭博及詐騙款項快速拆分、轉移,藉此掩飾資金來源及流向。
經刑事局偵七大隊與台北市警方長期追查,專案小組分別於今年4月7日及7月8日,在新北、台北、高雄等地展開搜索行動,拘提吳、鍾及8名公司登記負責人、3名轉帳手,共13人到案,現場查扣手機20支、公司大小章23顆、存摺60餘本、提款卡20餘張、隨身碟10個、網銀金鑰10張、帳冊1本及筆電2台。
警方初步清查,這批人頭公司及帳戶在前年至去年間,累計經手金流高達36億元,其中以賭博款項為主,也涉及詐騙贓款。部分犯嫌到案後辯稱自己從事正當生意、不知道涉及洗錢,也有人供稱只是協助朋友成立公司,但警方掌握相關金流、通訊及帳戶資料後,認為已有具體犯罪事證。
全案警詢後依刑法詐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公司法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鍾男30萬元、吳男1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則分別以10至20萬元交保,警方後續將持續追查36億元金流及幕後賭博、詐騙集團。
刑事局提醒,近年詐騙集團不斷利用人頭帳戶、空殼公司及多層轉帳方式掩飾犯罪所得,民眾切勿因貪圖小利出租、出借或販售銀行帳戶,更不要替他人掛名成立公司或交付存摺、提款卡、網銀憑證及公司大小章,以免淪為詐欺、洗錢集團共犯。若發現可疑投資或金流情形,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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