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8月25日,當天晚間6時許,許男與吳男共乘機車停在彰化縣鹿港鎮某超商外,許男手持水果刀、長棍直闖櫃臺後方,稱「與老闆講好」先拿走6包香菸,又趁隙搶走收銀機現金9萬6100元,再搭著吳男機車逃離現場,並把其中1000元與2包香菸給了吳男,吳男到家後還拿500元給父親。
店員事後報警,警方循線追查,案發後2小時先逮到許男,他搶走的9萬5100元、4包香菸都還沒動,作案的水果刀、長棍也被查扣,吳男隨後落網,身上剩下20元及香菸4包,詢後依強盜罪送辦,彰化地檢偵結提起公訴。
許男辯稱自己有精神障礙,還有幻覺、換聽等狀況就醫,請求鑑定,醫院鑑定指出他雖有思覺失調、反社會人格及幻覺妄想表現,但鑑定過程疑有「詐病」情形,案發時精神狀態未影響犯意,法官勘驗事發畫面,認為他與店員、店長對答如流還「比讚」,顯見具備識別能力,加之為累犯,判處7年4月徒刑,服刑完必須監護(可保護管束代替)2年。
把風的吳男辯稱當時對方告訴他要去拿錢,只教他在外等待,自己沒有強盜行為,看到許男手拿現金、香菸,事後才向他索得1000元現金、香菸2包,但法官不信他說法,認定為共犯,依犯共同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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