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近日拍下1名壯男裸睡畫面,在臉書社團發文問「有沒有相關單位能處理在台88第P136號柱」,網友熱議「這是國王的新衣發表會嗎?」
林園分局表示,畫面中的男子為一名50多歲的倪姓街友,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調查,不過男子當時已經並未全裸,同時拒絕了警方的安置協助,目前社會局已接獲通報,將進行後續的關懷與約制。
警方確認倪男當時確實有在公共場合任意裸露身體的情形。警方指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有妨害善良風俗而不聽勸阻者,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趕抵現場時,倪男已無現行違序事實,上午10時許社工到場希望同意先於鳳山街友服務中心安置,卻遭倪男拒絕,但下午4時社工再度與警方前往,終於讓倪男安置於鳳山街友中心。社會局表示,將持續依街友安置輔導辦法辦理各項街友服務措施,持續配合場域主管機關進行聯合會勘,跨局處共同處理街友議題。
倪男於188市道橋下雜物,警方已通知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鳳屏工務段,將派員到場清除。警方表示已加強該處巡邏,後續如有發現民眾長期逗留情事,將立即向社會局反映,並視意願提供必要協助及安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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