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45歲的賴冠翟從2014年起以投資房地產可獲得高額報酬,向親友與地方民眾聚集資金,眾人因相信其「房仲金童」的身份及「投資1百萬,25天可獲利45萬」等話術,紛紛投入大筆金錢,不料賴冠翟雖表面看似風光,但實則早已出現財務缺口。

日前賴冠翟遭查緝後隨即棄保潛逃,並於2018年用假名「沈文」躲藏於屏東恆春地區,期間又假冒律師、建築師等身分,以校園慈善、教育公益為由再度向當地教師、家長吸金詐騙,金額逾2千萬元,直至去年底才落網押解回宜蘭。

案經審理,法官認為相關案件後受人數眾多,賴冠翟已嚴重妨害經濟安定,雖其坦承犯行,不過考量危害程度重大,因此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半,並沒收、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3千餘萬元,全案可上訴。 

作者簡介

葉先鵬

曾任突發線記者與網路媒體編輯,喜歡觀察生活中的人事物及社會議題,希望未來能持續透過報導幫助需要的人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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