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訊問後,審酌被告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並考量本次查獲之毒品與器具,兼以其曾有施用毒品之素行,顯見其高度依賴毒品,且駕車代步更為日常生活所需,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於1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潮州分局長黃世德強調,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反應速度及車輛操控能力,毒駕行為猶如在道路上埋下不定時炸彈,對所有用路人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脅。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與取締作為,秉持「毒駕零容忍」原則嚴正執法,絕不寬貸,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維護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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