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謝男在社群平台IG註冊帳號,暱稱是類似女性的「琪」,他在網路物色下手對象,傳訊給不特定少女,稱參加網路跳舞比賽可賺取獎金、獎品,對方若上鉤依指示拍攝跳舞影片,他就稱讚對方分數很高,慫恿其加入Telegram帳號「袒凱莉」、「坦瑞莎」,照範本拍攝影片、照片就能獲獎。

這些帳號都是謝男假扮,有少女輕信其說法,拍攝裸體照片、影片回傳,謝男就要求對方要再介紹其他少女加入,若不從或想退出就要公布這些私密影像,其中1人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彰化警方循線偵辦,逮到謝男並查扣雲端帳號,找到5名少女的裸體影像。

謝男被逮後始終否認犯行,檢警發現謝男曾向人討教如何誘騙女生拍攝性影像,且犯罪對象多鎖定國中生年紀的被害人,法官審理此案,認為謝男先前就有兩次雷同的犯罪手法,法院判刑確定,他仍不改扭曲、變態癖好,還學習新手法,設計欺騙被害少女,手段齷齪卑劣、犯後推諉卸責,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毫無悔意,犯罪動機只為滿足私慾,涉犯6罪判處13年6月徒刑。

法官認為謝男毫無悔意,犯罪手段卑劣,判處他13年6月徒刑。資料照
法官認為謝男毫無悔意,犯罪手段卑劣,判處他13年6月徒刑。資料照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