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貼文「出個門阿嬤500飛了」指出阿嬤闖紅燈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文末還說,若小綠人已閃爍才踏入斑馬線,亦視同闖紅燈。然而就是文末這句話引起網友討論。

有人讚賞警方開單一視同仁,也對警方認真執法給讚,甚至說「500元救她一命很值得。」另有人認為,對年長者應該多寬容,還說該法條今年3月已由交通部公告放寬:「當行人燈號閃爍時,民眾應『避免跨入』,但若跨入,不會開罰。」

婦人遭警方攔查開單。翻攝畫面
婦人遭警方攔查開單。翻攝畫面

警:違規事實明確開立紅單

部分媒體引述該條文,認為阿嬤應該不會受罰。但板橋分局還原真相,當天上午8時許,余姓婦人從騎樓行走至人行道,並未依行人號誌,於號誌紅燈時徒步穿越行人穿越道,當下國慶路182巷口均有眾多民眾及車輛,余女行走至路中仍未返回人行道,員警隨即鳴笛上前進行攔查,並告知違規法條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78條1項3款,開立違規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除告知民眾到案時間及處所後,並再次與民眾宣導需遵守交通規則。

作者簡介

江孟謙

記者、編輯資歷逾10年,曾任網路媒體、報社,各種領域都略有研究。喜歡閱讀、吸收新知,用具有邏輯的文字道出一切;喜歡旅行、攝影,用豐富的照片精彩人生。擅長找到社會上稀奇古怪的小事物,給好奇的讀者帶來另一番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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