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5時許,新北市警方接獲報案,指中和區國光街 發生糾紛情事,轄區員警到場後,發現邱男手持疑似長槍物品,立即喝令其放下並上前控制,經檢視確認該物為水彈槍,並無殺傷力。

經了解,當時邱男陪同孩子在住家附近巷口玩耍,孩子突然跑到路中,黎姓機車騎士緊急煞車後情緒激動,對孩子爆粗口。邱男不滿對方言語,遂拿出水彈槍與其對峙並大聲理論,雙方爆發口角衝突。

警方指出,雖該槍枝為玩具,但邱男於公共場所持類似真槍物品,已造成他人恐慌,行為已違反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屬於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物品且有危害安全之虞,訊後將依法移送裁罰。

警方也呼籲,民眾遇到糾紛應理性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做出可能引發誤會甚至危險的行為,以免觸法得不償失。

水彈槍將送驗是否有殺傷力。翻攝畫面
水彈槍將送驗是否有殺傷力。翻攝畫面
作者簡介

曾佳俊

「新聞無所不在,只要一顆善於發現的心!」從廣播電台記者、蘋果日報、時報周刊到現在壹蘋新聞網,逾20年的記者生涯,愛交朋友、觀察細節的我,常出演「清水變雞湯」的魔術師,有時像「化腐朽為神奇」的雕刻家,在看似平凡的人事物中如偵探般遊走,抽絲剝繭找出最吸引讀者的新聞觀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陳亭妃訪台南市黨部「破冰」 郭國文端「屠龍刀」喊團結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