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源於今年5月一位在民眾於員林車站男廁內,發現一只提袋內竟裝有現鈔近百萬元,立即繳交至台鐵服務台,站務人員確認後,通報鐵路警察局臺中分局到場處理。
後來有一位男子到場向警方表示該款項為他所遺失,認領時卻說詞反覆且無法交代金錢來源,警方研判提袋內款項為詐騙贓款,並依法進行扣押。
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提袋由詐騙集團車手向被害人面交取得款項後,放置於車站廁所內轉手,藉此製造斷點,規避查緝。
警方追查,該詐騙集團以「投資公司」為名義,建立Line投資群組,佯稱購買股票需將投資資金儲值至該公司交易平台為由,誘使被害人與假冒投資公司外務員之車手進行面交,共詐騙被害人金額高達新臺幣400萬元。
在專案小組長期蒐證與持續分析下,先後拘提車手、收水手、出金手及控盤幹部等犯嫌到案,最終於今年9月底,在桃園機場趁詐騙集團首腦張姓犯嫌出境前,順利將其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成功瓦解該詐騙集團運作。
警方清查該詐騙集團相關犯罪事證,發現除本案被害人外,尚有多位被害人仍持續遭詐騙,初步估計遭詐騙金額恐逾新臺幣千萬元,現正持續清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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