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李彥廷為海順、佳廣等公司負責人,吳正言為其前妻之胞姊、謝冠玉為佳廣職員,3人均明知蘇丹紅為工業用染劑,卻仍將驗出蘇丹紅的綠辣椒粉轉售統隆企業,非法獲利11萬6000元。李並指示吳正言操作貨櫃退運及改報流程,將遭邊境退運的蘇丹紅辣椒粉改以「廣元」「津棧」公司名義重新從香港輸台,持續販售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

檢方追查發現,李彥廷透過妻吳克明與吳正言設立多家公司,層層掩飾資金與貨物流向,掌控進口與銷售全鏈。自民國110年起至113年間,多批辣椒粉經海關抽檢驗出蘇丹紅仍遭重新報關輸入,顯示其明知違法仍反覆犯行,獲利數千萬元。搜索時,檢調更在吳克明住家天花板查獲2000多萬元現金,查扣財產合計逾1億3400萬元。

此外,李彥廷、吳正言、許駿霆、李盛光4人明知冬菜原產自大陸,仍以「初衣食伍」「牛王」等品牌偽標為台灣產地,由李盛光在網路行銷、許駿霆出貨至通路販售,自2021年至2024年間銷售金額達710萬餘元。另李彥廷、謝冠玉及許駿霆將中國進口「香麻辣粉」換貼為「台灣製詹粉」,誤導詹醬公司下單委製,詐得1383萬餘元。

含致癌蘇丹紅成分的辣椒粉。新北市衛生局、食藥署提供
含致癌蘇丹紅成分的辣椒粉。新北市衛生局、食藥署提供

法院認為,李彥廷身為國內主要辣椒粉供應商,長期以家族掛名公司層層掩護違法進口,行為嚴重危害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量處4年徒刑並科公司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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