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風暴重創醫美界 多間醫美診所捲入
偷拍風暴爆發至今一個多月,除了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因案遭羈押禁見,連知名「光澤醫美診所」也捲入偷拍疑雲,多名幹部和員工遭到羈押和交保處份,負責人王朝輝更在事發前已飛往上海,至今仍未返台,重創國內醫美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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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籲修法5點建議 建立高風險禁售清單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醫美界偷拍引發社會高度不安,因此他主張,修法納管應明確區分並管制「高度偽裝、難以辨識」之隱藏式攝影器材。此類產品具高度濫用風險,理應納入政府優先管理項目。相關作為也未必需要等待修法。部分措施可先透過行政指導、平台協力、進口查核與專案稽查方式啟動。
洪孟楷指出,相關作為包括:一、建立高風險產品認定與禁止販售清單;二、要求電商平台下架並限制關鍵字搜尋;三、強化進口與流通端查核機制;四、針對高風險場域推動定期檢測制度;五、明確主管機關分工與執行標準。
李彥秀要求:實名制管理偽裝式攝影機
立委李彥秀則指出,連鎖醫美診所系統性偷拍,民眾跟醫美診所要求退費時,診所還要求先簽手術過程錄影錄音同意書;過去韓國電商早就把偽裝式的攝影機下架,難道不該實名制管理?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則認為,真正的核心在於場域規範。她表示,購買這些裝置管道非常多元,如果就只是做實名管制,看起來還是把責任丟回消費者身上,她認為,回到場地的源頭管制才是重點。
卓榮泰允諾訂定出可行制度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攝影器材本身並不是違法品,對這些設備要先定義,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已開過相關會議,從行為面、設備面、法規面都在處理。對現在數百個案,會嚴格查察,請地方政府配合。卓榮泰強調,設備而言,要先定義哪種需要實名,會研究、並把整個制度弄好,要求各部會2週內要回報調查結果,訂定出一套可行制度。
對於衛福部這波稽查720家醫美診所,已有3、40家涉及到偷拍,是否會公布相關業者,卓榮泰表示,確定裁罰名單,衛福部會要求各地方政府,對準名單後應立即公告。
現行醫療法隱私規範、罰則一次看
根據衛福部公告的現行「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明定醫療機構,在病人就診時,應確實隔離其他不相關人員;於診療過程,醫病雙方如需錄音或錄影,應先徵得對方之同意。且門診診間及諮詢會談場所應為單診間,且有適當之隔音;診間入口並應有門隔開,且對於診間之設計,應有具體確保病人隱私之設施。
而根據《醫療法》第72條規範,醫療機構及人員不得無故洩漏病人病情、健康資訊等隱私,若違反將根據《醫療法》第103條處以新台幣5萬~25萬元罰鍰。另根據《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醫療機構從事有傷風化或危害人體健康等不正當業務,可處以5萬~50萬元罰鍰,並可停業1個月至1年或廢止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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