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漢廷批評,國民年金是名副其實的「失業懲罰金」。沒工作時逼著你繳,說得像終身保障;結果人民咬牙繳了一輩子保費,好不容易熬到65歲卻不幸過世,政府竟翻臉不認人,三大給付全部看得到、吃不到。
他指出,這套制度的荒謬邏輯只有一個,「想盡辦法不把錢還給你」。喪葬給付規定「65歲前」死才能領,撐到65歲後過世,直接拒賠;老年年金,剛滿65歲,還來不及辦理請領就走,政府說算你倒楣;遺屬年金門檻極高,家屬只要有正常工作、能養活自己,這輩子繳的保費就直接充公。
侯漢廷質疑,「到底是社會安全網,還是合法的斂財陷阱?人民失業時已經夠慘,死後連最基本的喪葬費都要被政府賴帳。」
「說真的,拿這些錢去買 ETF,生前死後都比繳給國家有尊嚴!」侯漢廷強烈要求勞保局與立法院即刻修法,取消「65歲喪葬給付斷崖」改為只要有繳費就該有基本喪葬保障,不應拿年齡當賴帳藉口。另須建立「保費保本」退場機制,若剛滿65歲未領取年金即身故,且家屬不符遺屬年金資格,應全額退還生前已繳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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