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死領不到國民年金 他轟「國家級詐騙」:買ETF還比較有尊嚴|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施養正/綜合報導】一名剛過65歲的長輩去世,親戚辦理後事時卻發現,申請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卻「沒有任何一項符合資格」。家屬感嘆,「繳了一輩子的保費,走時卻什麼都沒有。」台北市議員侯漢廷19日批評,國民年金到底是社會安全網,還是合法的斂財陷阱?人民失業時已經夠慘,死後連最基本的喪葬費都要被政府賴帳。
國民年金挨轟「看得到吃不到」。彭欣偉攝
國民年金挨轟「看得到吃不到」。彭欣偉攝

侯漢廷批評,國民年金是名副其實的「失業懲罰金」。沒工作時逼著你繳,說得像終身保障;結果人民咬牙繳了一輩子保費,好不容易熬到65歲卻不幸過世,政府竟翻臉不認人,三大給付全部看得到、吃不到。

他指出,這套制度的荒謬邏輯只有一個,「想盡辦法不把錢還給你」。喪葬給付規定「65歲前」死才能領,撐到65歲後過世,直接拒賠;​老年年金,剛滿65歲,還來不及辦理請領就走,政府說算你倒楣;​遺屬年金門檻極高,家屬只要有正常工作、能養活自己,這輩子繳的保費就直接充公。

侯漢廷質疑,「到底是社會安全網,還是合法的斂財陷阱?人民失業時已經夠慘,死後連最基本的喪葬費都要被政府賴帳。」

「說真的,拿這些錢去買 ETF,生前死後都比繳給國家有尊嚴!」侯漢廷強烈要求勞保局與立法院即刻修法,取消「65歲喪葬給付斷崖」改為只要有繳費就該有基本喪葬保障,不應拿年齡當賴帳藉口。另須​建立「保費保本」退場機制,若剛滿65歲未領取年金即身故,且家屬不符遺屬年金資格,應全額退還生前已繳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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