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表示,4月21日公告修正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屬於例行性的滾動檢討作業,依照現行法規與科學評估進行,和ART完全沒有關聯。食藥署指出,外界將農藥標準修正與國際貿易協定連結,是錯誤且具誤導性的說法。
食藥署說明,這次修正主要是配合國內農業使用需求,依據優良農業操作規範(GAP)、農藥合理使用量及田間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同時也會考量國人的飲食習慣與攝取風險,經完整科學程序後才訂定相關標準。食藥署強調,所有修正都有科學依據,不是為了特定政策或貿易需求而調整。
另外,針對外界討論的農藥「阿扶平」與「特安勃」,食藥署指出,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並未將兩者列為致癌物,且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以及美國、日本、澳洲等國家,也都有訂定相關殘留標準。我國目前同樣核准使用,並經過風險評估、專家會議審查及跨部會討論後,才依法公告。食藥署表示,未來仍會和農業部合作,持續加強農產品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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