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上路一個月 累計開罰28萬|壹蘋新聞網

《菸害防制法》上路一個月 累計開罰28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自今年3/22修正,至今已過1個月,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說明,目前共計完成6,100家件次的監測與稽查,其中疑似違法案件數共2173件,均已進入行政調查程序,已完成開罰18件,總計開罰28萬元。
加熱菸。資料照,賴昀岫攝
加熱菸。資料照,賴昀岫攝

國健署指出,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合作針對「電子煙」、「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加熱菸」及其相關廣告、販售、使用等違法行為執行稽查工作,執行網路進行監測與實體店面、攤販稽查,並請電商平台自主查核、立即下架違規商品,並依契約予以相關處分。

針對網路與實體店監測情況,國健署指出,目前累計完成6,100家件次的監測與稽查,其中網路監測共5,495件次,包括電子煙4,908件次、加熱菸531件次、其他(一般菸品)56件次,實體店面則計有605家次,其中包括眾多電子煙、加熱菸同時販售的店家。

經監測與稽查後,有疑似違法案件數共2173件,其中販賣、廣告、展示電子煙1,970件,販賣、廣告加熱菸161件,使用電子煙42件,國健署表示,目前相關案件已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並請行為人陳述意見,其中18件已經完成裁處,計開罰28萬元,其中16件為違法使用相關菸品。

世新大學新聞學系教授鍾起惠指出,3/22後則每天對網路進行監測,發現4,783件電子煙、加熱菸搜尋結果,平均每天160件,分散在各種平台,以蝦皮佔比23.9%最高,其次為露天18.9%、臉書15.5%、Instagram 14.5%,前述平台佔了75%的搜尋結果。

不過,鍾起惠指出,蝦皮在新法上路後,同一賣場的商品上架後,常常一兩天即撤除,頻繁更換網址,而施行前可以在圖片上看到品牌名稱,但新法上路後移除品牌,除了口味或香型可以約略看出是煙彈種類,但品牌名稱已經消失,也有部分轉為只賣熟客,臉書亦有化明為暗的情況,新法上路後仍有賣家嘗試新手法求生,也不排除存在藉由私聊得知更多產品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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