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遭刺死 家屬陳情未獲回應!勞動部急列成績單:已突襲勞檢200場|壹蘋新聞網

超商店員遭刺死 家屬陳情未獲回應!勞動部急列成績單:已突襲勞檢200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曜麟/台北報導】去年11月在超商大夜班工作的蔡姓店員,因規勸紙雕師蔣嘉凱入店配戴口罩,蔣男竟心生不滿、持刀刺死蔡姓店員,昨天(12/13)桃園地院認情節符合國際公約「最嚴重罪行」,依殺人罪判蔣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蔡姓店員的姊姊昨到場聽判,事後說她曾向勞動部、警政單位陳情,但始終未獲正面回應,對此勞動部職安署今(12/14)則強調,已突襲勞檢200場,超商、餐飲業、加油站等都列入重點。
死者姊姊稱向勞動部陳情都沒有回應。資料照片
死者姊姊稱向勞動部陳情都沒有回應。資料照片

蔡員的姊姊昨表示,希望蔣男與社會徹底隔絕,避免事件重演,也希望相關單位及社會重視超商店員、加油站人員等夜間開放式空間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她曾向勞動部和警政單位陳情,可始終未獲正面回應,「這部份如果讓勞資雙方自己處理,恐怕永遠無解,希望能透過立法,給這些工作者多一點保障,不要等弟弟的遭遇重演才又說檢討改進」。

針對蔡姊姊的說法,勞動部則回應,本事件涉及傳染病防治法並為刑事案件,但就員工職場安全及勞動權益,勞動部在事發後,立即邀集各大超商等零售業者,召開「預防職場暴力精進措施研商會議」,並於會議中達成多項共識,包括業者應全面檢討夜班員工保護措施,並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員工若遇暴力攻擊事件,可自行退避,無須承擔財物損失的賠償義務;各營運據點實施風險評估及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並配置適當人力,落實員工相關教育訓練;且對於遭受傷害員工,提供必要的補償及協助。

勞動部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對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預防,需為規劃及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並依規定建立預防職場暴力機制、危害風險評估及事件處理程序等措施。

另勞動部強調,為使雇主強化夜間工作危害預防與管理,勞動部整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現有相關規定,已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強化職場暴力的風險評估及夜間工作安全衛生的重要查核事項,並宣導週知及提供查核表供事業單位依循,以增進勞工於工作場所夜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

勞動部也說,為督促事業單位落實相關規定,已將夜間工作納入今年專案檢查對象(連鎖零售業超商、餐飲及旅宿業含飲料店、育樂場所KTV、加油站、量販店及倉儲物流業等),並責成勞動檢查機構派員執行夜間檢查,以實際查察夜間工作現況,若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辦理,即處以3萬到30萬的罰鍰。

對於目前進行多少場夜間工作勞檢,職安署組長張國明表示,截至今年11月底止,已經做了200場檢查,而這些檢查全都是在半夜「突擊式」檢查,超商、餐飲業、加油站等都列入重點檢查產業,最重有一件開罰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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