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3.0|申貸後離婚、假結婚詐貸追回優惠?財政部這麼說|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通過「青安3.0」方案,若申請日前2年內完成結婚登記的新婚家庭,最高可貸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則可提高至1,500萬元。外界關切若申貸後離婚,或是假結婚詐貸是否追回相關優惠,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表示離婚依監護權認定來判斷,假結婚詐貸是否追回補貼利息會與內政部研議查核資料勾稽問答集,須視個案狀況而定。
行政院會今通過「青安3.0」方案,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圖右)、國庫署長陳柏誠(圖左)今天下午則舉辦「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3.0方案」記者會,針對外界疑慮進行說明。許麗珍攝
行政院會今通過「青安3.0」方案,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圖右)、國庫署長陳柏誠(圖左)今天下午則舉辦「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3.0方案」記者會,針對外界疑慮進行說明。許麗珍攝

行政院會今通過「青安3.0」方案,新增年齡、房價、排富門檻等,其中,青安3.0一般貸款額度上限維持1,000萬元,但申請日前兩年內完成結婚登記的新婚家庭,最高可貸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則提高至1,500萬元。

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國庫署長陳柏誠今天下午則舉辦「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3.0方案」記者會,針對外界疑慮進行說明。

外界關切,婚育家庭額度加碼部分,若申貸者的條件消失,例如申貸後離婚,或是假結婚詐貸,是否仍能保有婚育家庭額度及優惠利率,以及是否會追回相關優惠。

申貸後離婚部分,阮清華表示,若申請人擁有子女監護權,仍可持續適用青安3.0優惠;若沒有扶養或監護權,則可能喪失相關資格。至於假結婚詐貸是否追回補貼利息,阮清華指出因婚姻情況複雜,無法通案認定,財政部將與內政部研議查核及資料勾稽方式,待彙整問答集之後,實際處理時,仍須視個案不同的狀況而定。

已申辦青安2.0但尚未撥款者,也保留轉換新制的空間。借款人若於7月31日前送件,且符合新婚或本人、配偶孕有胎兒等婚育資格,可先向公股銀行撤案,於8月1日後重新申請青安3.0,但選擇後不得再次變更;若貸款已經撥款,則無法追溯適用。一銀指出,新制適用與否以申請日為準,目前仍在收件中的案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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