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收」是政府追討欠稅、罰鍰等公法上金錢債務的強制手段,透過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逼迫隱匿財產或有履行能力卻拒不還款的債務人還錢。簡單說「管收」就是債權人對債務人要求還錢的一道緊箍咒。
但台糖的三點聲明卻很耐人尋味,聲明指出「促使」債務人出面協商清償債務之管收目的已達到,因此撤回管收聲請。原來對台糖來說,管收目的不是實際拿回所有欠款,而是對外做做樣子點到為止,大不了7/20之後再一次向法院聲請管收,言下之意追回錢不是重點。
台糖的聲明另透露了一點,台中高分院6月22日就吳乃仁管收召開抗告庭,台糖是「應庭詢」而撤回管收聲請,非主動申請撤回,台糖暗示身為債權人「被迫」解開緊箍咒,天底下恐怕沒有哪個債權人像台糖這樣憋屈,遇到民進黨大老只能腿軟。問題是1.7億元這筆錢是全民納稅錢,不能就這樣私相授受不了了之,到底是誰向台糖施壓,台糖應挺直腰桿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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