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北檢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將於3月26日下午2時30分於第7法庭進行一審宣判,審判長於言詞辯論時,已依刑事訴訟法新法規定命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名被告到庭,若未到庭可逕行拘提。
沈慶京今於臉書發文以「讓事實回歸司法公正審理-我的三個擔心」為題指出,近期外界有許多與本案無關的傳聞和評論,他不願隨之起舞,也不希望模糊焦點。現在,最重要的是讓事實回到司法公正審理,讓真相被看見。縱使他的身心、企業受到嚴重傷害,遲來的正義是無效的正義,他仍然以平常心看待審判,願意接受檢驗,期待社會各界能以理性與客觀的態度看待本案。
沈慶京於臉書發文表示,他無法預測3月26日的判決結果,但外界諸多臆測,很多人關心,他深切期盼法官能查明真相。他和京華城自始至終皆未獲得圖利,柯文哲亦未圖利他個人或京華城。
沈慶京於臉書發文表示「京華城案演變至此,可謂萬惡之源始於林欽榮。」他指出,京華城公司之所以不斷陳情,主因是遭到柯文哲第一任台北市長任內的副市長林欽榮坑害。106年曾有一位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自稱可以擺平林欽榮,當時監察院已糾正台北市政府,決議京華城基準容積率從392%回復到560%,但副市長林欽榮卻不肯報都委會更正,蔡茂寅就前來索賄,但他不同意行賄。
沈慶京於臉書發文指出,豈料因監察院糾正案使林欽榮隨後被迫召開都委會,都委會在未經討論情況下,突擊式沒收了京華城建照上原有的「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 平方公尺」的保障,「要我相信林欽榮沒鬼,各位你們會相信嗎?這也是後來京華城提起行政訴訟和陳情的原因。」檢察官林俊言為什麼說京華城「陳情」違法?卻不說提起「行政訴訟」違法?可見檢察官的心態。
沈慶京於臉書表示,相信此刻台北地院法官已經心裡有數,但面對3月26日的宣判,他有三個擔心:第一,7人捐款給民眾黨210萬元是合法政治獻金,他擔心被誤解;第二,Excel 表記載 1500 之數字,檢察官推論極其荒謬,他擔心法官不當心證判決;第三,捐款協會是為公益及幫助更生人,不知協會資金使用狀況,他擔心法官解讀錯誤。
沈慶京表示,京華城為維護股東權益,依法向市府陳情,程序合法合規,竟被誣指為達犯罪目的而去陳情,「憲法賦予人民陳情權,公司爭取被行政官員非法坑掉的權益,何來違法之有?如今權益未獲回復,我們反而被羅織入罪,這正是我的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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