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粿粿出軌王子願賠100萬!求判決不公開 律師這麼說

粿粿出軌王子願賠100萬!求判決不公開 律師這麼說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粿粿出軌藝人「棒棒糖」成員王子(邱勝翊),遭范姜彥豐求償百萬。士林地院今天宣判,粿粿與王子透過律師表達願意全數賠償,但請求法官不要公開判決書。對此,律師明確指出,法律規定不得公開的特殊案件才不會公開,原則上都要公開,而不公開的案件通常涉及隱私或機密,包括性侵害、兒少保護、家事或少年事件、國家安全、營業秘密及民事執行等,以往侵害配偶權案件也不會遮掩姓名等個資,今年起已會遮掩當事人姓名等個資。

 NONO性侵未遂「僅判」2年半!比秦偉、鈕承澤輕很多 律師這麼說

NONO性侵未遂「僅判」2年半!比秦偉、鈕承澤輕很多 律師這麼說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藝人NONO(陳宣裕)雖被檢方依性侵、猥褻共7罪起訴,但一、二審均認定他僅犯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判2年6月,其餘無罪,相較於歷年來其他涉性侵案的男藝人,包括秦偉、鈕承澤、張作驥等人被判刑3年10月至7年8月不等,甚至淫富少李宗瑞更被判刑29年10月,刑度輕很多,律師認為,關鍵在於罪數、犯後態度(是否認罪、和解)等,且未遂犯本就比既遂犯(得逞)刑度輕,NONO僅被認定1個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6月,刑度算合理。

江祖平能要到1300萬性侵害賠償? 律師這麼說

江祖平能要到1300萬性侵害賠償? 律師這麼說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47歲女星江祖平連日爆料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性侵疑雲,引發網友熱議,連士檢都剪報分案指揮內湖分局調查,據了解,至今約談相關當事人未果,辦案進度停滯,而江女今晨發文指出,「不管刑事或民事,我一定要索賠性侵罪,不多1300萬元,直接捐給流浪動物之家!..我是真心的要捐!」還宣告已指定謝雅汶(VICKI)為法定代理人,決定訴諸法律追究到底,不過,她能求償到1300萬元嗎?對此,律師分析目前的性侵案件賠償或和解金約落在數十萬至數百萬元,要依個案內而定。

交保被撤銷!北院更裁前柯文哲是自由身or羈押狀態? 律師這麼說

交保被撤銷!北院更裁前柯文哲是自由身or羈押狀態? 律師這麼說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弊案,歷經偵查、審理關押1年,本月8日以7千萬元交保;然而,就在柯獲釋後隔天,北檢隨即提抗告。對此,高院今天下午3時30公告合議庭裁定北院原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外界質疑,柯、應2人交保被撤銷,是否恢復原羈押狀態,還是在更裁前仍是自由身,律師廖芳萱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柯、應交保被撤銷之前,在沒有更裁羈押之前,2人仍處於交保狀態。

正妹下保時捷吐濃稠液體!網瘋傳「無碼片」小心了 律師這麼說

正妹下保時捷吐濃稠液體!網瘋傳「無碼片」小心了 律師這麼說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近日有網友目睹,一名長髮女子從保時捷拿著皮包下車後,蹲在路邊吐出一坨白色液體,「無碼片」曝光後引發熱議。然而網友未將影片做妥適處理便投稿上傳,使得當事女子面部特徵遭到公開、瘋傳,恐因侵害女子肖像權,面臨相關法律責任。

黃子佼要花多少錢和解?能逃過牢獄之災? 律師這麼說

黃子佼要花多少錢和解?能逃過牢獄之災? 律師這麼說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被控持有未成年淫片達2259個,被害人數多達35人,一審判刑8月上訴二審後,檢方追加12名被害人共586性影像移送高院併辦後,被害人數累積至47人、淫片檔案高達2845個,對此,高院安排調解,黃子佼的律師也聲稱都和解,但是否全部47人都和解仍未得知。倘若黃子佼與47人都和解,他要付出多少錢?是否有機會爭到緩刑而逃過牢獄之災?律師林智群認為,一次要跟47人和解困難度很高,但若以能談和多少就盡量談多少的策略而言,是有機會爭取到緩刑機會。

黃子佼遭K小姐控拍裸照、性侵不起訴確定 他持48部未成年淫片下場?律師這麼說

黃子佼遭K小姐控拍裸照、性侵不起訴確定 他持48部未成年淫片下場?律師這麼說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今年4月遭K小姐透過Zofia指控,17歲時被黃子佼帶到住處跨坐性侵、拍裸照得逞,導致她罹患重度憂鬱症4個月,但北檢未查出黃收影片中有K小姐裸照畫面及相關就診紀錄等證據,日前對黃子佼不起訴處分,K小姐聲請再議今遭駁回確定,而黃子佼無故持有48部淫片,台北地院5度審理後定12月3日宣判,法官將採1罪1罰?如當年李宗瑞,還是認定同一行為接續而從重論斷?律師杜孟真分析,必須看被告下載的時間是否接續而定。

獨家|女赴日遊遭襲胸!男團員辯「認錯人」 回台2度報警有用?律師這麼說

獨家|女赴日遊遭襲胸!男團員辯「認錯人」 回台2度報警有用?律師這麼說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一名女子本周三(24日)與男友到日本旅遊,原本快快樂樂的出遊,卻在第二天的參觀行程遭同行男團員襲胸,對方得逞後,竟稱「認錯人」!且獲悉她欲報警時,還透過領隊轉告等返台後才報案,但她堅持,已在日本完成報案程序,並準備在返國後通報警方把他抓起來!然襲胸男屬「境外犯罪」,且係微罪,台灣沒有審判權,女子只能檢附相關事證提出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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