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揭露,2020年2月20日上午11時許,柯文哲與沈慶京在北市府市長辦公室親自洽談約1小時後,沈由朱亞虎陪同離開,都發局長黃景茂隨即於同日下午3時召開京華城案會前會,隔天(周五)即進行京華城案不公開專案會議,威京集團法務經歷陳俊源則於同年於2月25日傳訊給朱,表示他有就(周五)市政府晨會結論,詢問市長與副市長的秘書,市長秘書有回覆,以此次會面已就雙方違背職務行為行收賄達成默示合意。
沈慶京於是指示陳俊源撰寫京華城公司陳情函,向柯文哲提出回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訴求,沈為達到加速獲取京華城案最大容積的不法利益,於2020年3月23日在北之威京集團辦公室內,指示朱亞虎及不知情的張志澄匯款210萬元給柯文哲。張除以自己名義,並協調陳俊源及不知情的洪秀鳳、陳秀桃、童中白、黃淑雯、劉芷安共7人,自威京集團領取每人30萬元現金後,各以政治獻金名義捐款,並於同年3月24日至26日,陸續匯款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總金額共210萬元。
判決指出,朱亞虎在210萬元匯款完成後,2020年4月1日以手機傳簡訊告知時任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前市長辦公室主任蔡壁如、時任北市府秘書長張哲揚,「小沈十分小氣的捐了210萬(7人、依規定每人30萬)要用我的名字,但是我絕對不會領情省稅、必須向您說明、我領他薪水必須依他的命令做事、弄成560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而我也絕對不會在以後任何事情麻煩您來做、因為我會嚴守分際及道義更不會傷到市府團隊,那曾經是我鍾愛的團隊!」。
這封簡訊也證明朱亞虎要跟李文宗確認該7人的政治獻金匯款都是來自沈慶京的賄款,並稱京華城案560%容積率未造成市府困擾,是透過將現金匯款到柯文哲可支配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製造捐款政治獻金假象執行行賄之實,以賄求柯文哲同意將訴訟中案件「回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及後續協助京華城公司爭取容積率。
李文宗轉知柯文哲後,隨即於2020年4月5日以手機簡訊回覆朱亞虎,「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而將軍憂國憂民之心,吾輩銘感五內,您身體健康、含貽弄孫、闔家團聚才是我們衷心期盼,謝謝您,弟文宗」訊息,轉達柯文哲知悉收到210萬元,並表達感謝之意,顯見柯文哲以政治獻金名義收受210萬元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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